省直管县改革:蓝图已绘 路径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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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财政的困难,是社会结构转型所要求的制度转型的有效支持不足和体制过渡不顺所积累的矛盾,在基层政府理财上的集中表现。应当强调,省以下分税制难入轨道而使县乡财政困难加剧,与现行财政与政府“五层级”的大框架有直接关系。
“在我国省以下推行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的大方向和按照市场经济客观要求使分税制逐步贯通的决心,不可动摇,问题的关键和当务之急,是应努力解决如何过渡的问题,避免现行非规范状态的凝固化,抑制其负作用的放大。”贾康说。
“乡财县管”改革仅仅是缓解县乡财政困境的短期措施
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乡镇政府职能和财政供养人员的上划,以及税务、工商、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已经按照经济区域而非行政区划设置,维持原有乡镇财政体制的配套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乡财县管”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采取的针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措施。该项改革首先在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省份安徽试行,农业税取消之后在全国许多省份陆续推开。
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财税研究室主任杨之刚认为,如果把“乡财县管”改革作为政府财政级次改革的一部分,还有许多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她与研究室的博士后张斌在调研后提出,首先,“乡财县管”改革的直接动因是农业税取消和乡镇政府职能及财政供养人员的上划。但这主要是以农业为主的乡镇面临的问题。对于那些具有一定的工商业基础,农业比重较低,自有财力相对充沛、经济较发达的镇财政是否也要县管?
其次,“乡财县管”改革的方向是否就是最终取消乡镇级次政府。乡镇一级财政现有职能的弱化,是否意味着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地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单位没有存在的必要。
第三,即使是对于那些经济发展落后的农村地区而言,基层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否就是彻底剥夺基层政府的经济发展职能,仅仅维持“吃饭”和最低标准的公共服务?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分散的小生产者,谁来负责将他们组织起来应对市场风险和发展现代化集约经营?取消了乡镇政府的同时,中国广大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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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党政信息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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